当前位置 :
慎刑司七十二道酷刑
更新时间:2024-04-18 19:33:20

  慎刑司,清内务府所属机构。初名尚方司,顺治十二年改尚方院。康熙十六年改慎刑司。掌上三旗刑名。凡审拟罪案,皆依刑部律例,情节重大者移咨三法司会审定案。太监刑罚,以慎刑司处断为主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委署主事、笔帖式、书吏等员。所辖有管辖番役处,以内务府人员兼充司员,设番役四十人,正副头目各四人,担任缉捕案犯之事。

  清朝只有十大酷刑之说,并无七十二道酷刑,清朝的酷刑列举如下:剥皮,腰斩,车裂,俱五刑,凌迟,缢首,烹煮,宫刑,刖刑,插针,活埋,鸩毒,棍刑,锯割,断椎,灌铅,弹琵琶,抽肠,骑木驴。

推企通网专稿内容,转载请注明出处
不够精彩?
最新更新
PC端 | 移动端
推企通(tuiqitong.com)汇总了公交查询,天气查询,生活信息,生活经验。
声明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
邮箱:  联系方式:

Copyright©2009-2021 推企通 tuiqitong.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1号-28